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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0版:每日新闻·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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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3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望江街道多家专业市场设立“反盗抢基金”
有奖抓小偷 有人欢喜有人议
  ■本报记者 王丽

  

  昨天,在杭州新杭派休闲服饰城一家服饰店工作的小欢颇感意外:下午,她正看着店门,突然发现了一个偷手机的小偷,于是喊来周围朋友帮忙,合力将小偷抓获。而她也成为第一个获得该市场“反盗抢基金”奖励的人。与此同时,这一做法也遭来了一些市民的议论:市场出钱奖励抓小偷合适吗?

  商家成立“反盗抢基金”

  10多天前,望江地区多家专业市场拨出一笔反盗抢专用资金:只要该地区专业市场的保安每抓住一个盗窃、抢劫分子,就可以获得人民币500元—1000元的奖励。

  “这里是城郊接合部,流动人员结构复杂,盗贼猖獗的时候,一个月平均就有八九起。”望江派出所周伟国副所长介绍,今年6月初,通过派出所和几家专业市场负责人进行统筹协商,浙江九星服饰城、新杭派服饰城、近江农贸市场等8家专业市场作为首批发起单位,由市场出资,各自设立了3万元—5万元的反盗抢基金。“不仅是市场的保安,市场里的经营户,甚至是来购物的顾客,只要抓住了小偷都可以获得奖金奖励。”周所长这样表示。

  在这8家市场的入口处,一块告示牌更是醒目:在本市场内抓获偷窃等违法犯罪分子,抓获一名奖励人民币500元—1000元。“一来是说明,二来是为了震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为了营造安全的购物环境,这个奖金该出。”参与该行动的几家市场负责人态度很鲜明。

  严格地说不是基金

  记者走访了其中的几家市场,针对“基金”的设立,市场的保安们普遍非常欢迎。“大家的积极性高了不少。”保安何师傅告诉记者,但是光靠他们也不行,最重要的还是商户自己要提高防盗意识。

  而杭州六和律师事务所的于建国律师也对“反盗抢基金”表示了自己的看法:这个“反盗抢基金”和法律上的基金是有区别的。在法律上,基金是一个协会,属于社团法人,它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经过工商登记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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