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9版:每日新闻·证券
3  4  
PDF 版
· 民间资金接过市场主导权
· 首批QDII名单将出台
· 证监会鼓励五类资产证券化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7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证监会鼓励五类资产证券化
规模最小将在8亿元以上
  有关券商人士透露,近期管理层已进一步明确了创新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标的资产类型和操作流程,未来,五类资产的证券化将得到鼓励,资产证券化的规模最小将在8亿元以上,期限一般在5年以内。

  据介绍,目前管理层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总体分为债权型和收益权型两类。另外,用来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能是未来资产,在建项目不能证券化,抵押资产必须先行解除抵押或质押。

  未来,管理层将鼓励证券公司对五类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第一,水电气资产,包括电厂及电网、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燃气公司等;第二,路桥收费和公共基础设施,包括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大型公交公司等;第三,市政工程特别是正在回款期的BT项目,主要指由开发商垫资建设市政项目;第四,商业物业的租赁;第五,企业大型设备租赁、具有大额应收账款的企业、金融资产租赁等。据了解,上述几类资产的证券化大都有过成功案例,如招商证券的华能澜沧江水电项目、广发证券的莞深高速项目、国泰君安的浦东建设BT项目、东方证券的远东租赁项目等。

  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材料准备齐全,一切顺利,未来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最快有望在60个工作日审批结束。目前,许多创新券商都在根据最新精神完善现有项目并寻找新的可证券化资产。                 李剑锋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