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检 孙燕
“世界杯”足球赛打得火热,而昨天,记者从杭州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杭州的程龙(化名)刚刚因组织网络赌球犯赌博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检察官提醒:世界杯期间不要参与赌球,以免害人害己。
赌球输多赢少
42岁的程龙,无业。去年,他通过王某(在逃)得到了两个境外赌球网账号,一个自己留着用,另一个给下线使用。只要下线下注,他都能以投注额的0.75%“返水”,也叫抽头。从去年11月至今年4月16日,参与赌博的总投注额累计达78.6万余元,他因此获利1.2万元。
这是今年以来杭州判决的第二起赌球案。之前,杭州市的李伊(化名)和慈溪的陈尔(化名)也因组织赌球被上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处罚金3万元;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1万元。
“赌球十赌九输,赢的很少,但这不关我们的事,无论输赢,只要有人下注,我们就能抽头。”法庭上,二被告曾坦言:做这行也有“经营风险”,就怕资金收不回,所以他们发展下线也谨慎。
球迷赌球构成犯罪的少
“组织赌球犯赌博罪,不按投注额或者获利多少量刑,投注额几十个亿,量刑也只在3年以下,很多还只是判处缓刑。所以,组织者会铤而走险。”检察官胡清说。“球迷中赌球的,情节严重的大多也只是接受治安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以盈利为目的,以赚钱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构成一般的违法行为,处以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但是情节严重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是一般的对网络赌球比较严重的的处罚。但目前社会上绝大多数的赌球,还构不上违法犯罪,因为投注的资金比较少。
专家认为,网络赌球猖獗原因,首先是因为赌球的隐蔽性,取证比较难;其次是赌博罪的量刑不高,最高刑期只有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