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通讯员 程开成
“儿子下半年终于有钱上幼儿园了。”昨天,34岁的安徽人王汉拿着被拖欠了2年的6080元工资,百感交集。在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领取工资的还有王汉过去的45位工友,他们被拖欠的工钱加起来总共有17.7万余元。
他们来自四面八方,但互相都不陌生,因为2003年至2004年,他们同在北京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承接的一工程中朝夕相处。但最后,项目承包人和项目经理未付分文工资,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公司说工程款已经支付给包头,所以拒绝支付他们的工资。
2005年春节,他们向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总队多次联系其北京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仍拒绝支付。2005年4月,总队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在15日内支付17.7万余元工资,该公司仍置若罔闻,于是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向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北京追回了被拖欠近2年的工资款。
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沈队长说,这是我省第一起跨省强制执行拖欠工资案件,农民工朋友如果遇到拖欠工资问题,都可以向总队投诉,投诉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