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傅卫权 本报记者 娄炜栋
调解成功一起小的纠纷,调解员就可以拿到4元钱;要是调解成功一起比较复杂的纠纷,就可以得到100元的奖励。从今年年初开始,建德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始有了新的奖励制度。为此,建德市司法局专门拿出10万元作为奖金,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尝试这种“以奖代补”的新政策。
给调解员多点物质奖励
人民调解员一直被称为突发纠纷的“灭火员”。在建德,像这样的“和事佬”一共有1975人,2005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91件。
但是这种角色并不好当,很多人认为吃力不讨好,而且容易得罪人,得到的报酬相当少,在经济条件较差的村里,一些调解员往往辛辛苦苦做好调解工作,却没有任何报酬,时间一长,调解员的积极性也有所下降。
针对这种情况,建德市一直酝酿出台新的奖励机制。2005年10月,建德市司法局提出了“以奖代补”的制度,并进行试点,今年1月,建德市司法局出资10万元正式设立了调解员奖金。
奖金分三档 计件奖励
根据基层调解纠纷时的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量,调解员能有三种不同的奖励标准:
对村(居、社区)调委会以口头方式调解的简单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的,并且按照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件奖励2元;
对乡镇(街道)调委会和村(居、社区)调委会受理调解的一般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的,并且按照要求进行纠纷登记,完成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等人民调解文书的制作,每件奖励10元。调解不成功的,每件补贴2元;
对乡镇(街道)调委会受理调解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调解成功的,并按要求做好案卷的,每件奖励50元,没有调解成功的每件补贴10元。并引导其依法进入诉讼程序,并与法律援助相衔接。同时,各乡镇也给予同样数目的奖励与补贴。这样,调解成功一起小的纠纷,调解员就可以拿到4元钱;要是调解成功一起比较复杂的纠纷,就可以得到100元的奖励。
政策出台半年 发出奖金万元
政策出台近半年,取得很好的效果,调解员的积极性更高了,一季度建德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20件,成功1085件,受理总数同比增长了2.5倍。
航头镇毛家村有一个石矿,因为在开采时总会产生很多粉尘,村民的房子和晾在外面的衣服经常积着厚厚的一层灰,而且开采放炮的时间不合理,影响到村民的正常生活,所以村里和矿场一直矛盾不断,今年3月,村民们又一次忍受不了,要求矿场解决这个问题。
镇里的司法所和相关部门了解此事后,立刻出面调解,最终谈成一套解决的办法:矿场根据影响程度不同给予村民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在放炮的时间上也做了调整,规定休息时间不允许开采放炮。而作为调解方的航头镇司法所也因为这个调解工作,将会得到50元的奖励。每月的25日前,各级司法所会对各地调解的案件进行统计、汇总并申报奖励。
据悉,到目前为止,建德市已发出调解员奖金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