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他的《和谐社会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理论文章中,以丰富的历史和现实资料、透彻与精辟的理论分析,界定了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及其辨证关系,对不同时代、不同背景下的和谐观进行了深刻剖析,从思想方向、文化基础、战略目标、制度支撑等四大方面提出了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设想。这是社会各界对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系统的理论阐述,独到和新颖的见解令人耳目一新。
作者关于环境友好型社会与和谐社会关系的精辟分析,告诉人们一个非常简单而明确的事实,重新认识人与自然和谐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们过去在环境与发展决策上的失误,就在于以牺牲人与自然和谐为代价去换取人际和谐。此文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联系起来,为转型中的社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出路。对于部分官员“先污染,后治理”、“我污染、你治理”的错误思路,文章也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交织的“战略机遇期”,高屋建瓴提出的大政方针。与之相呼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之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积极意义。作者对和谐社会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解读,具有深意,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导向性。《和谐社会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一文已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上发表。 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