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 孙燕
暑假是大中学生实习的高峰期。杭州的小高想起实习就愁眉不展——实习中,他右手食指不慎被卷进了绞肉机,半指被截。小高一纸诉状将实习单位和学校告到西湖区人民法院,索赔护理费、补助金、精神损失费等16万余元。
小高的毕业实习开始于去年1月25日,他被学校安排去杭州某宾馆。两个月签一次实习协议,签过两次后,宾馆人事处没通知他继续签,但小高仍在这家宾馆干活。
去年7月23日下午,小高像往常一样操作绞肉机,当肉快绞完时,管状的保护器掉了下来,小高就把它拿掉了,然后直接把肉放进了绞肉机。“可能由于惯性吧,我的手就不知不觉地进去了。”小高的半截手指被绞肉机绞断。
做完“左食指断指再植术”后的第4天,小高的断指无法存活,只得截指。宾馆为他支付了医疗费用。目前,小高仍在曾实习的这家宾馆做厨师。
出事时,小高与宾馆没有签定任何协议、合同,当他找到劳动保障部门请求工伤处理时,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了不予受理的通知书。所以,他只得请法院做主,提起了民事诉讼。
小高说,宾馆在他实习期间,如果对他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或者安排师傅带带他,及时检查发现绞肉机存在的隐患,或许就能避免事故。而学校也应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派专人管理,并与实习单位签定在册学生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时间、双方管理职责、劳动保护的规定和伤亡事故的处理办法等事项,当实习生受伤后,赔偿也有所保障。
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