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记者 孙燕
去年的超女评委柯以敏曾饱受争议,她头戴假发出现在超女现场招来了致中和的不满,再也没有成为致中和“首席口感专家”,这让柯以敏、星空公司愤怒了。去年9月5日,她和公司以违约将致中和告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昨天,杭州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致中和赔偿星空公司、柯以敏33万元,并解除星空公司、柯以敏与致中和订立拍摄广告的合约。
这份合约订立于去年7月8日,星空公司(柯以敏的经纪公司)、柯以敏与致中和的合约中约定:致中和公司聘请柯以敏为致中和“首席口感专家”,并参与影视、平面广告和广播广告拍摄制作,以及参加致中和品牌推广活动。致中和公司在拍摄期中同意支付星空公司、柯以敏酬金40万元。
但合约签订后,致中和始终没有通知星空公司、柯以敏拍摄广告,去年8月11日,致中和向星空公司发函,要求解除合约。在被起诉后,致中和进行了反诉。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约有效,致中和公司在没有约定和法定解除合同事由出现的情况下,不履行合同,属违约。至于,柯以敏在担任“超级女声”评委过程中带假发等行为,并不违反合约的约定,也未给致中和带来公司形象方面的损害,目前,致中和已另行聘请汪涵作为产品代言人,继续合作已不可能,所以同意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