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卉卉
本报讯 有私家车却还要打的上班。这样的事近日发生在杭州市中心某新建小区内。一位业主晚上回家,因自己的车库门前被停了车,一气之下将车停在了小区车行道上。早上起来上班的开车族们发现路被堵了,而那位业主却死活不愿意挪车,无奈之下,很多人只好打的上班。
小区越建越好,房子越来越大,而居住的舒适度却在很大程度上和人们的居住公德有关。记者从多家小区了解到,牵涉到居住公德的各方面矛盾正日益突出,像乱扔垃圾、违章搭建、装修噪音、宠物饲养等。而这些矛盾的解决,除依靠物业管理企业的协调、管理外,更大程度上还得依赖全体业主的公德意识的提高。
10月1日起,新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借新条例的实施,小区业主公约里有关居住公德的内容有必要完善一下。”浙江绿城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杨掌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不讲公德引发居住矛盾
“其实,像不乱丢垃圾这些规定都是市民的基本的文明素质,但像我们管理的每个小区都会发生乱扔垃圾的情况。”金都物管公司总经理陈坚无奈地说。
有业主将垃圾随意扔在楼道、单元门甚至自己的家门口;有的业主则在自己的露台上随意搭建玻璃房,破外了小区的建筑外形;有些学画的美院学生在租用的公寓里凌晨还大喊大叫,惊扰了邻居的休息;有些业主在遛狗时不系狗链,宠物乱叫乱跑惊吓了老人孩子……从记者的采访来看,杭州已建成的各大小区仍然多多少少都存在这样的现象。
钱江南岸一个中高档小区,里面的居住人群知识文化层次都还比较高。可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小区里,因为缺少居住公德而引发的纠纷还是不少见。据该小区物业处负责人介绍,噪音、宠物纠纷是最大的焦点。
另外,阳台包不包、空调主机能否装在外立面上,前期物业管理协议里都有规定。可是,还是有一些业主没有遵守,导致有的业主仿效,有的业主指责违规了的业主,引发彼此间的矛盾。
采访中,不少物管公司人士表示,小区的矛盾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个别业主缺少社会公德导致的。“其实,个别业主的行为最终损害的还是小区的居住品质和环境,影响的还是自己的利益。”南都物管公司副总郑鸣说。
“对于一个高品质的小区来说,居住者的素质直接有助于一个小区品味的提升。”良渚文化村物管总经理沈慧芳认为。
业主公约增加公德内容
居住公德的问题到底怎么来解决?有关人士认为,业主公约是个可尝试的办法。
据悉,相关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2/3的业主同意,就可制定或修改小区的业主公约。
“我们打算将小区车辆管理方面的细则列入业主公约,当然,这些条款是在征求2/3业主的同意后才能实施。”浙江绿城物管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吴志华告诉记者。
“其实,1993年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件就规定,住宅小区的管理需要物业企业和业主来共同完成。”杨掌法说。确实,良好的小区公德是和谐社区的基础,一个和谐的社区离不开广大业主的共同创造。如果,每个业主在自己处理某件事时多想想别人的利益,很多纠纷矛盾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B1~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