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
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三项承诺”的53条具体实施意见公布,并开始实施。
“三项承诺”指: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今年1至6月份,我省减交免交诉讼费用138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8.9%。而今后,对于经济困难的群众,法院将扩大救助范围,对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
对被申请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抗拒、逃避执行的,加大制裁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拘传、搜查,罚款、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和执行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张兴平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