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乒羽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孔令辉21日凌晨醉酒后驾车的处罚通知。朝阳区交通大队呼家楼交通支队做出处罚决定如下:孔令辉被行政拘留,驾照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800元。但鉴于孔令辉认错态度诚恳,在中心提出申请后,行政拘留已提前结束。乒羽中心主任刘凤岩介绍说,现在孔令辉正在家里闭门思过。
在交通队公布了对孔令辉的处罚决定后,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的认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按照此规定,结合孔令辉被处罚的结果可以推断,孔令辉当时的情况应该是醉酒后驾车。
据目击者称,孔令辉是在21日凌晨3点左右驾驶无牌照的保时捷跑车在工体南门路口与一辆出租车相撞,事后被交警认定醉酒后驾车,不过出租车司机承认是他撞上了孔令辉的车。
按照相关交通法规,在暂扣驾照、行政拘留和罚款三项处罚决定中,行政拘留的处罚可以在当事人有病、家里有实际困难、或因工作需要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这三种情况下提前解除。孔令辉在撞车之后态度诚恳,且事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加上个人正忙于训练比赛,因此乒羽中心向交通部门提出申请,孔令辉的行政拘留已经得以提前解除。
尽管交管部门的处罚意见已经公布,不过孔令辉作为国家队中的一名教练员兼球员,在2008年的奥运备战周期里发生此类事情确实不应该。为了对国家队的其他球员起到警示作用,乒羽中心还会对孔令辉进行追加处罚,不过处罚措施还在酝酿当中。
本报特约记者 艾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