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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上海叫停“孟母堂”
教育部门表示:全日制私塾属违法办学
  特立独行且又饱受争议的“孟母堂”最终将面临被取缔的命运。昨日,上海市教委发言人就“孟母堂”的办学现象明确表态,认定孟母堂方面同时违反了办学许可的规定、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收费的规定,属于违法办学,与此同时,松江区有关方面则称将在开学前将孟母堂予以取缔。而面对这一切,孟母堂方面则透露他们不会停止办学,并将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回应。

  没有审批登记 办学违法

  上海市教委表示,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孟母堂的举办者应到所在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批、登记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但孟母堂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

  对于孟母堂以诵读经典为特色的教学内容,上海市教委则认为,孩子们在孟母堂的所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智、体、美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规定,孩子们所学的应该是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的内容并达到要求,因此,孟母堂的教学内容也属于违法。

  送子入孟母堂 家长违法

  上海市教委还称,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和“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的规定,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孟母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

  而针对孟母堂每年上万元的学费,市教委则认为其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属违规收费。

  教育部门:必须马上终止

  最后,上海市教委称,对于孟母堂,已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和依法处理。

  “开学以前肯定会有结果。”昨日,松江区新桥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镇政府和松江区教育局都一致确认孟母堂的办学必须要取缔。该负责人称,他们在上周已经上门向孟母堂负责人送达了“告知单”,其中写明“必须马上终止”办学的内容。

  孟母堂:不会停止办学

  但是,当时孟母堂方面没有在告知回执上签字,拒绝停止办学。

  “我们现在不会停止办学。”孟母堂的发言人昨日证实了上述说法,他认为,孟母堂在法律法规的解释上同教育主管部门存在分歧,孟母堂的家长们始终坚持,他们只是一批志同道合的父母参与的一种家庭学习、家庭教育形式,不应算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机构,所以不存在违法的问题。最后,该发言人称,孟母堂已经发函给松江区教育局,而对于市教委的认定他们也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应。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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