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出的判决认定,选举委员会主席瓦萨纳和另外两名委员在组织今年4月2日大选及随后的补选中存在非法操作行为,构成渎职罪。
法院在拒绝了被告关于缓期执行判决的申请后当庭将他们拘留。
今年5月,泰国宪法法院判定选举存在舞弊行为,宣布4月2日大选无效,并建议瓦萨纳等3人辞职,但遭到他们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