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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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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川浙“玉麒麟”争名分
  ■钟法 孙燕

  

  “玉麒麟”原为避邪之物,杭州东坡路上“玉麒麟”餐厅,不少明星曾光顾过。但昨天,这家餐厅却因为“玉麒麟”这3个字被四川固恒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告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玉麒麟”是四川固恒公司多年创下的川菜品牌。早在2000年6月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本想在浙江开“玉麒麟”餐馆,但来浙江考察时,发现杭州有一家餐厅,打的也是“玉麒麟”的招牌。再经调查,该“玉麒麟”还在上海开了一家分店。

  四川固恒认为,浙江“玉麒麟”在醒目位置突出使用了这三个字,严重侵犯了四川“玉麒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所以,要求法院判令浙江玉麒麟餐饮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提出了176万余元的赔偿。

  浙江“玉麒麟”代理人说,接到律师函后,他们已经重新制作了门口的招牌,将自己的全称全部挂上。

  他认为,这是企业字号和商标的冲突,他们拥有“玉麒麟”企业字号的专用权,而四川固恒拥有商标的专用权,从法律上来说,每个企业都有使用字号的权利,所以自己并不构成对四川固恒“玉麒麟”的商标侵权;四川固恒也没有使用过该商标,即便四川有玉麒麟酒店,也是在2002年注册的,而浙江玉麒麟早于他们注册;另外,在江浙沪一带,提起“玉麒麟”,并不会让人误以为是四川“玉麒麟”。

  两“玉麒麟”之争,法院还得进一步审理,才能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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