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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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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欠债不还 首遭曝光
江干法院公布20人名单 限制其宴请、旅游、住宾馆
  ■辛成 陈萍 孙燕

  

  昨天上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向社会首次公布20名老赖的黑名单及照片。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据介绍,20名老赖都是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故意拖延、规避履行义务的。

  将老赖公之于众到底合不合法?对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出台《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录的实施办法》,其中第七条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将被执行人的照片、身份证明等情况一并公布。”

  “这是我院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出的又一实招,并不存在损害人身肖像权,公布照片实属首例,以期待得到更好的效果、引起更大反响。”

  江干法院执行庭庭长说,曝光的目的,要让被执行人付出更高的经济代价,不仅要求支本金,还要加倍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法院还会定期向金融、工商等部门提供老赖的黑名单,若有大名在此名录中,所属企业不能评为全省百强企业、不得参加招投标、银行不能给其贷款、公司不能注册。在未能全部还钱前,本人不能出国出境、不得参加娱乐宴请、住宾馆、外出旅游等高消费,不得购车置房等。

  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以罚款、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江干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有800多件,但自动履行的不到10%。如果查证社会人士所提供的被执行人(单位)下落及财产线索属实,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经济奖励,奖励额为标的的5%左右。

  举报电话:(0571)86577968,联系人: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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