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刑讯逼供案的八种立案情形予以详细规定。
根据规定,刑讯逼供罪被明确为“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涉嫌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