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杀害英雄周大军的凶手刘大雷及其同伙王明新被押上法庭,接受法律和良心的双重审判。在法庭上,刘大雷表现出了深深的痛悔。
今年3月7日深夜11时,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酒店旁,永强大酒店保安主管周大军与持刀抢劫歹徒刘大雷浴血搏斗,身中6刀,英勇牺牲。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但是周大军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一幕至今仍深深地印在温州人民的脑海里(详见本报《一样民工两样人生》系列报道)。
承认犯罪事实——
“我转身一刀就捅在他身上了”
审判在上午9时30分正式开始,刘大雷及同伙王明新被押上法庭。年仅20岁的刘大雷比一旁大他3岁的同伙王明新明显矮了半头,曾经是一个厂子里的同事,睡在一个宿舍里的同乡,如今一起站在了被告席上。
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过程中,站在审判席上的刘大雷一直低着头。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刘大雷承认了犯罪事实,并交代了当初作案的情节。
“当时我们身上没钱了,前几天偷来的钱都用完了,王明新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知道我练过武,就让我去抢一个包来,还说单身女孩子的包容易抢,让我带上前天买的水果刀,万一有人追上来的话就吓唬吓唬他们。晚上11点,我看到一个女孩子走过来,就跑到她旁边,抢了包就跑。这时候,周大军正好在附近,就追上来了。后来他追上我了,手已经搭上了我肩膀,我转身一刀就捅在他身上了。当时,我很害怕,拿着刀乱挥,具体情节我记不清楚了。”
可能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刘大雷在陈述时声音很低。
昨天,在旁听席上,刘大雷的十几名亲属都来了,他们个个神情黯然。刘大雷的父亲看了正在受审的儿子一眼,就把头深深地低了下去。
表示深深忏悔——
“我很后悔犯罪”
事实上,在杀害周大军的前几天前,刘大雷还伙同王明新等人一起洗劫了几家杂货铺。
他说自己并非蓄意要杀害周大军的。自己的水果刀是一次被人敲诈之后,王明新从镇上的超市买来的。王明新告诉刘大雷,拿着刀去抢劫,可以吓住别人,把刀拿在手上,也可以壮壮胆子。
但是周大军并没有被明晃晃的尖刀吓住,他毫不犹豫地追了过来。搏斗中,周大军的身上被捅了6刀,据刘大雷回忆,他所能记忆起来的两刀之中,一刀捅在左肋部,一刀捅在上肩。让他更加感到害怕的是,这个和他一样进城打工的年轻人,似乎并不害怕鲜血和疼痛,始终抓着他没有放手,致使他最后被及时赶来的群众制服。
当听到公诉人称“周大军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牺牲,年仅26岁”时,刘大雷将头更深地低了下去。
刘大雷的辩护律师称,刘大雷之所以犯罪,除了主观原因外,还有许多社会原因。他希望社会能更加公平地对待外来民工,给他们更多的机会,减少犯罪恶率。
中午11时,刘大雷站在被告席上,语气低沉地做了有可能是最后一次发言:“我很后悔犯罪,请法官念我年少无知,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时,旁听席上,刘大雷的亲人泣不成声,他的姐姐已经哭倒在旁。
但此时的忏悔无疑为时晚矣,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在昨天的庭审中,法官没有当庭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