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路,男,51岁,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下是他的反思与忏悔。
小的时候,我也有过美好的童年和远大的理想与抱负。1975年我作为优秀知青被选送到哈尔滨的一所大学读书,从学校毕业,我被分配到银行工作,我当过出纳、会计、信贷员,当过县支行行长。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又较早地走上了领导岗位。女儿现正在北京大学读书,爱人也在银行工作,一家人原本十分幸福。
往事不堪回首,在我仕途刚刚起步,事业辉煌、家庭幸福的时候,我却沦为阶下囚。人生惨痛的失败一夜之间造成的巨大反差,常使我暗自流泪,痛心疾首。我为什么会堕落到这个地步,又有哪些深刻的教训呢?
拜金欲念,是我蜕变的开始
我觉得自己作为金融企业掌握财政部门的负责人,为党工作了近三十年,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经济也不厚实,心态因此失去平衡。日子长了,我对金钱的欲望迅速地强烈起来,从而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蜕变。最终在金钱的诱惑下失去应有的拒腐防变能力,沦为人民的罪人。
1998年至2001年,我利用职权之便为他人经商提供方便,牟取利益,收受了数百万元巨额贿赂。在以后几年的日子里,我敛的钱是多了,而良心却黑了,守着不义之财不敢花,而每天过得提心吊胆,敛财越多,内心的罪恶感越重。当我见到别的贪官纷纷落马,就备感“草木皆兵”。
【小结】如今我身陷囹圄,如果让我重新描绘心中幸福,那就是:淡泊名利、知足常乐、一家团圆、无忧无虑,吃家常饭,睡安心觉,健康平安每一天,即使钱少了,也是幸福的。
以权谋私,是我蜕变的根本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我渐渐地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结交的朋友整天吃喝玩乐、灯红酒绿。羡慕和追求腐朽的生活方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1998年总行租了一批设备,某些供货商得到利益后,为表示对我给予他们关照的感谢,送钱给我。当我看到商人一夜之间就可以成为暴发户,觉得他们挣钱真容易,送给我这点钱对他们来讲可谓“九牛一毛”,我受之酬款也讲得过去。一连串的肮脏交易,暴露了我无耻的权钱交易和对金钱的贪婪。
【小结】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旦与利益挂钩,就是对权力的亵渎,最终将被权力所伤,甚至是致命的伤。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不管工作多么繁忙,切不可放松学习,不管社会生活如何变化,切不可放松自律,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要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时时刻刻把法律之剑悬于头顶,用道德之绳捆住双手,用理想之光照耀心灵,才不至于丧失党性,迷失方向。
侥幸心理,是我不计后果的动力
当我第一次收受别人的贿赂时,思想也有过“收”还是“不收”的矛盾斗争,心里也在自问,这是犯罪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可我偏要做否定,为自己的犯罪求得心理上的平衡,而核心则是侥幸心理。我想,一个送钱,一个收钱,一无旁证,二无凭据,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风险何在。况且行贿与受贿在法律上是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谁会送了钱之后又去告发自己犯了行贿罪呢?其结果便是胆子越来越大,到后来受贿已不是什么侥幸心理,而是肆无忌惮,利令智昏,因而最终败露就毫不奇怪了。
【小结】我的人生悲剧和血的教训,再次警示人们,尤其是那些重权在握的领导干部,平时就要防微杜渐,洁身自爱,慎重交友,淡泊名利,珍惜人生美好的幸福生活,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稳、走好。“痛莫大于不闻过,辱莫大于不知耻”。虽然我已年过半百,但我仍有信心,自觉学法守法,认真改造世界观,告别耻辱的昨天,珍惜难得的今天,迎接美好的明天,努力重塑健康的心灵。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