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这本书,从出世到现在,不知被扣了多少帽子。天下第一淫书,说的是它;中国第一部世情小说,说的还是它;褒贬不一相差千里。然而,色情还是历史,关键在于欣赏角度,比如说,我就以购房者的眼光读它,看到的就全是房产交易。
《金瓶梅》里的明代市民(《金瓶梅》讲的虽是宋朝故事,却是写于明朝,文中风土人情也处处表现明代特色,仅看以白银作为日常货币这一点就知道),主要靠三种途径解决住房问题,一是租房,二是典房,三是买房。
翻开第一回,原籍阳谷县的武大郎来到清河县,作为流动人口,自然没房,而卖炊饼本小利薄,又没钱买房,所以就在紫石街“赁房居住”。后来与潘金莲结婚,被原房东张大户的老婆赶出来,“遂寻了紫石街西王皇亲房子,赁内外两间居住”。像武大郎这种人,属于典型的租房群体。
典房比租房要划算。武大郎租房,每月都要向房主交租金,如果换成典房,只需要把一笔典房款付给房主,就能按约定期限,住上十二三年,到期后,典房款一文不少还是自己的。这种房产交易现在很少见,而在明代,典房一直与租房并驾齐驱,为众多无房人士解决了燃眉之急,唯一的缺陷是需要押上一大笔典房款。
《金瓶梅》里,潘金莲建议典房,武大郎说:“我哪里有钱典房?”潘金莲说:“呸!浊才料,你是个男子汉,倒摆布不开,常教老娘受气。没有银子,把我的钗梳凑办了去,有何难处!”于是卖了首饰,“凑了十数两银子,典得县门前楼上下两层四间房屋居住。”
从租房到典房,武大郎算是升了一个档次,照这个趋势下去,不要多久,他们夫妇就能买上自己的房子了,可惜武大郎早早被老婆毒死,没能圆上买房的梦。事实上,即便没被毒死,凭他卖炊饼那点儿利润,一辈子也凑不够房钱——因为房子太贵了。
《金瓶梅》第五十六回,西门庆的结义兄弟常峙节要买房,朋友帮他做预算:“一间门面、一间客坐、一间床房、一间厨灶──四间房子是少不得的。论着价银,也得三四千多银子。”一套四开间的房子,要花三四千两,而那时候清河县的县令,堂堂从七品的国家公务员,一年的薪水才84石老白米,折合银子350两。也就是说,就算县长去买房,如果不贪污的话,也得十年不吃不喝才能攒够房钱。可见在明代买房,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