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辽宁3个省15家企业生产的15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3%。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产品的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螺钉和连接不符合标准要求。
不合格企业名称:
汕头市夏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夏野牌电水壶;
揭阳市庆展不锈钢有限公司生产的庆展牌电水壶(鸣音电水壶)。
肖扬 陈敏建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