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品牌研究院
日前,中国品牌研究院公布了我国最新的“品牌之都”名单。根据有关国际品牌通行的评选标准,宁波、青岛、深圳、佛山、绍兴和苏州6个城市当选。据悉,我省宁波市是第二度荣膺“品牌之都”称号。
据介绍,中国“品牌之都”每两年评定一次,每次在“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评定工作结束以后开始。根据中国品牌研究院制定的标准,一个城市只有同时符合“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10件以上、 “中国名牌产品”拥有量超过25个、 “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拥有量不少于5个,这三个标准才能参加“品牌之都”的评定。
中国品牌研究院的评定标准中同时指出,中国“品牌之都”总数一旦达到10个,将进一步修改和提高评定标准,即中国“品牌之都”的总数不能超过10个以上,目前中国“品牌之都”的有效期定为两年,而不是终身制。
李冠男 王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