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冯 洁) 近日,在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的1号审判大厅,两起电缆盗窃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收购赃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3年,并处罚款2000元到20000元不等。
去年下半年以来,通信电缆被盗案件屡屡发生,犯罪分子疯狂作案大肆盗窃。
今年6月4日,兰溪游埠镇,在朦胧的月光下,几个黑影在一处通信电缆下晃动,浙江电信兰溪市分公司保卫科的警报器突然响了,电脑显示在游埠镇水亭乡上朱村地段发现有人盗窃通信电缆,公安民警、电信员工和当地群众三方合围,短短48分钟就抓获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方某和胡某,查获通信电缆230余米以及盗窃工具,扣押了用于运输赃物的出租车。经调查,这是一起有计划、有组织的团伙作案,4名重庆籍盗窃分子共组织实施了金华地区的十余起电缆偷盗事件。截至目前,已有10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查破了今年以来涉及兰溪、金华、建德等地的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件20余起,涉案总价值达100余万元,有力地摧毁了这一特大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犯罪团伙。
据电信部门反映,通信电缆被盗案件分布范围大多集中在农村,犯罪分子将偷来的电缆当作破烂以低价卖给一些收购站来谋取利益,给企业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而,浙江电信将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重拳出击盗窃通信电缆行为,并运用了最新的科技手段,添置了最新的防控警报器,多管齐下,与犯罪分子之间展开较量。
浙江电信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一旦发现破坏电信设施犯罪行为,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