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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8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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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萧山设立百万元司法救助基金
接生婆害惨的家庭获助3万元
  ■本报通讯员 萧法 本报记者 孙燕

  

  昨天下午,36岁的汤东启拄着拐杖,提着红色伤疤的左脚,一瘸一拐地走进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会议厅,妻子吴新荣跟在他的后面,面无表情。

  

  “这个女的就是被那个非法接生的贾爱支害的,现在都有点傻了。”有人小声说。目前贾爱支已在服刑,但法院判决的7.35万元赔偿金至今没有执行到位。昨天,萧山区启动100万元的司法救助基金,首批向25名特困群众发放33万余元。吴新荣因此得到3万元的救助款。

  当汤东启拿到这张沉甸甸的支票时,这个大男人流泪了,而坐在边上的吴新荣,仍呆呆地望着前方。

  据了解,萧山区设立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年度金额为100万元,由萧山区财政安排,资金专户设在萧山区财政局,支出专户设在萧山区民政局。资金使用由法院审查同意,民政局审核发放。

  设立100万元的司法救助基金,目前在全省法院属最高额度。每个案子实行一次性救助,额度不超过执行标的的50%,最高限额为1万元;特别困难者,可救助1万至3万元,但案件必须终结执行。

  

  接受司法救助资金的申请执行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赔偿类案件(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刑事伤害案件等),“三费”案件(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和劳动工资案件;二是该三类相关案件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属于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

  申请执行人填写申领表,并提供相关部门证明确有经济困难材料,经过法院审查同意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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