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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6版:每日新闻·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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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特别婚礼在看守所举行——
在押嫌犯迎娶身怀六甲新娘
  ■本报通讯员 杨晓东 易浅

  本报记者 薛建国

  

  本报讯 8月2日上午,武义县看守所出现了奇特而又温情的一幕:在押犯罪嫌疑人朱某喜滋滋地脱下囚服,穿上新郎装,牵着身怀六甲的爱人的手,在审讯室拍了结婚照,民政部门还当场为他俩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匆匆“完婚”的新郎朱某含着热泪,对促成该桩喜事并在现场监督的检察官鞠躬道谢。

  看守所里怎会出现结婚场景?

  原来,武义县白洋街道朱村的朱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羁押在看守所。案发前,朱某与同厂打工的江西姑娘俞某谈对象,两人情投意合。同居后,俞某有了身孕,本打算过段时间结婚,没想到今年6月3日朱某被拘。俞姑娘认为男友虽涉嫌抢夺罪,但对他还是有感情的,不愿分手。

  眼看着肚子一天天鼓起来,再过两三个月,俞姑娘就要临产了。然而因为俞姑娘未与朱某办理结婚手续,腹中胎儿不能办理准生手续。这可让俞姑娘还有街道办事处的同志急坏了。他们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在8月1日下午找到武义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提出协助办理结婚登记的申请。

  他们提出的申请让检察官们一时犯了难。按规定,在押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是不允许会见家属的。由于没有先例,办案检察官向分管检察长作了汇报。

  经慎重研究,检察机关认为在押人员的结婚权应该得到尊重,同时,如果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俞姑娘腹中即将临产的胎儿也将受到很大影响。从人性化关怀的角度出发,该院决定特事特办,同意协助办理朱某与俞姑娘的结婚登记手续。

  紧接着,检察官们又马上联系了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也打破先例,派专人到看所守上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民政部门介绍,为在押犯罪嫌疑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这在我省还是头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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