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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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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民考官”与政绩观
■薛建国
  浙江省委组织部2日出台的《浙江省市、县(市、区)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规定,26项指标中有15项定量指标的考核将由被考核对象上一级的统计、财政、国土、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提供数据,统计部门负责进行汇总分析;10项定性指标的考核通过民意调查进行;还有1项指标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长期以来,官员的产生、任免、提拔等重要权力都掌握在上级部门手中,即“官考官”,如一顺口溜所言:“画画圈圈,勾勾票,谁优谁劣,领导定调”,民众少有话语权。然而,一个干部的分量,群众心里最能掂得出轻重。你这个干部,是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还是为捞“政绩”劳民伤财?群众即使不说,也心知肚明。

  人间自有公平秤,百姓就是定盘星。这次,浙江在改革干部政绩考核制度时,把民意纳入其中,是提高了“民主含量”,既对“干部出数字”等通病形成冲击,更有利于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过去因为自己的前途命运是掌握在上级部门手中的,这就使得我们有不少官员不把百姓当回事了。百姓对自己工作的批评、建议根本不放在心里,而自己所要求的是上级官员的一个“好”字。这样,他们心中的天平自然失衡,上级主管部门再小的事是大事,老百姓再大的事是小事。

  长期以往,一些官员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两眼只往“上”看而鲜往“下”看,而“对上负责,对下塞责”则成为他们奉为圭臬的官场游戏规则。把民意纳入干部的考核体系,百姓有了话说权、评判权,不少官员可能就得会改改常常“居高临下,一览众山小”的行为作风了,更多地去亲近民众、去为民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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