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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3版:每日新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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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12000→2000→700 这是一个放弃和浓缩的过程
司法考试就是煮海为盐
  

  根据惯例,司法考试入围的法律、法规共有110个,司法解释约50多个,其中包含法条12000多条。但每年考试真正涉及的法条只有3500条左右,占全部法条总数的37%左右,其中重点法条2000个,约占总数的17%,次重点法条约1500个,占总数的13%左右,在这3500个法条中还包括同一内容涉及的不同法条。真正核心的法条也就2000条左右。将这2000个法条弄通,也就掌握了考试85%的分数。在2000年、2002年考题中,可以直接查到的法条不超过700多个,但所占分值却超过300分。

  从12000→2000→700,这是一个放弃和浓缩的过程。因此,有人说“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

  

  

  

  人人说放 哪条该放

  

  对放弃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司考的实务性特征。凡是具有实务性、操作性的则可望“煮”其为“盐”,反之则可忽略不计。具体有以下三个标准可参照取舍:

  1.实用的。由于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凡能够被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在法律实务中具体操作并且常用的,多是司考关注的热点。而在实务中并不常用或者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的法条一般可以忽略。

  2.常考的。经过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司考已较为成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相对固定的考试风格。稍微了解司考的人都会发现,历年命题有惊人的相似或相同,有不少甚至是原题照搬。有规律地重复正是司考的又一大特征。

  3.新出的。国家每年都会颁布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新”成为司考命题的热点。

  

  放的放了 余者如何

  

  考生经过以上一番筛选,还只解决了量的问题。“煮”成的“盐”又当如何对付呢?我们说:放不为弃,退始为进。

  1.到法条后面去:掌握法条背后的法理。法律是抽象的生活规则,也是法学理论积淀的结晶。因此,每一个法律条文的背后都隐藏着生活的哲理和法理的支撑。考生应当结合教材来熟读并把握法条,万不可认为教材只是对法条的简单析义。

  2.到法条内部去:把握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是法律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固定的逻辑结构,都是由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组成。法律规则在法条中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可以在一个条文中完整表现,也可以在不同的条文之中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中表述。

  3.把法条串起来:围绕知识点编纲织网。我国的部门立法多半表现为:法律+细则(办法、规定)+司法解释的模式。一个法律规则或者一个知识点,往往分别规定在几个不同的法律文件或条文之中,考生在学习法条时,必须要将相关的法条组织起来,并以知识点为核心形成一个个完整、系统且简洁的知识网络。

  4.让法条活起来:在运用中训练提高。卷面的每一道题都是一个案例,甚至一个选项就是一个小案例,司考是名副其实的“实考”。而训练这一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法条融入生活、融入案例。通过法条与案例的结合,以法条破解案例,以案例诠释法条,让生硬的法条鲜活起来。

  本报通讯员 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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