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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06版: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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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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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黎元江 狱中写稿盼减刑
■本版撰文 简世
  黎元江,本是广州日报社社长兼总编,广东媒体圈内的“大哥大”。10年前,中国首家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在他手中诞生,那时的黎元江一度被称为新时期媒体改革大潮中的“弄潮儿”。然而,当权力成为谋私的工具,当监督机制严重缺位,当物质诱惑难以抗拒,当索求回报偏离法律轨道,这个“弄潮儿”被潮水淹没了。2004年6月,他因受贿罪被判入狱12年。

  如今,这个昔日“中国报业第一人”已在监狱中度过了2年,他仍然干自己的老本行,只是现在他负责的是监狱报纸的采编工作。每个月,他都会仔细计算自己在狱中的发稿量,这将关系到他的积分与减刑。谈到过去,黎元江说,如果可以再选择,他一定不会走这条路,“但现在还有很多人在等着走我这条路。我真的不希望他们这么笨,傻乎乎地就走我这条路。”

  改革大潮中的“弄潮儿”

  黎元江从来就不是一个平庸之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的他,既有理论功底又有动手能力,进入《广州日报》工作后一直表现不错。因为工作勤奋,才华横溢,黎元江为《广州日报》的起飞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到40岁就被提拔为《广州日报》的总编辑,属厅局级干部,开了中国媒体圈年少居高位之先例。

  黎元江上任后,锐意进取,一扫《广州日报》过去采编上保守拖拉不求创新、经营上连年亏损等靠要的作风,提出要把《广州日报》办成群众喜爱的报纸,要扭亏为盈创造利润。

  他理顺了编采关系后,亲自在第一线指挥采编,直接参与采访写作、直接参与编辑工作、直接参与制订报道计划、直接参与轮值夜班签大样、直接参与定版面做标题、直接参与指挥重大采访行动。《广州日报》在黎元江的强力管理下突飞猛进。1994年12月8日,新华社播发了中国报业协会的一条消息,公布《广州日报》广告收入为全国之最,中国媒体圈开始注意到了这家论级别只是省会兼计划单列市的党委机关报,黎元江也从此成了“名人”。

  报业集团是报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也是国际报业发展的一种趋势。黎元江在自己的办报理念初见成效后,便开始酝酿大动作,企望组建中国第一家报业集团。

  1996年,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黎元江为促使《广州日报》吸引更多读者,大力扩版,无论是版面容量还是编辑质量上,都是当时日报中的佼佼者。黎元江不无自豪地声称每个年龄段、每种身份与职业的读者都能从《广州日报》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与此同时,《广州日报》还不断创办子报、子刊,包括十四家报纸、三家杂志、一家出版社以及大洋网站。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在黎元江的手中达到顶峰,在短短10年内,由原《广州日报》10万份的发行量,3千多万元的固定资产,发展成为163万份的发行量,40亿总资产的巨型报业集团,其发行量在全中国排第二,仅次于《人民日报》。

  

  春风得意中突然落马

  黎元江的出色表现使他荣登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宝座,接替他在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位置的是原副总编辑何向芹。黎元江离开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后,其铁腕统治所维系的报社管理体制开始出现瓦解的迹象。2001年秋,一封署名“老职工”的来信,使得广东省纪委与广州市纪委第一次联手办案———“603专案”悄然铺开。

  据反映,当时广州日报社约有5000多万元资金滞留境外的广州日报香港公司,而且这笔巨款的去向仅限于报社的3人知道,即原社长黎元江、总编辑何向芹、广告处处长陶建。这么大一笔资金的存留使用情况,竟然避开了其他社委成员。这家公司成立于1994年,其初衷似乎是为了揽接境外广告。然而自从陶建接任广州日报集团广告处处长后,该公司便渐渐成了他们3人的“小钱柜”。

  三人之中,陶建第一个“落马”。2002年1月,何向芹也因涉嫌从广州日报集团的房地产、装修和广告业务中收取回扣被“双规”。此事引发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大地震,之后黎元江频频以广州市领导的身份在各个

  场合露面。就在2002年4月19日,黎元江还向全市党政机关干部作了题为《践行社会公德,更好地肩负公务员使命》的学习报告,可到了2002年6月3日,他也被中共广东省纪委“双规”。

  黎元江被“双规”的原因是伙同何向芹从广州日报集团的各项业务中收取回扣,将大笔赃款汇到海外的私人银行户头中,并且黎元江生活腐化堕落,据广东省纪委透露,黎元江已承认跟至少七名女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这些女人中,何向芹最早跟黎元江姘居,从此走红,被提拔为这家著名大报的总编辑。后为了权力和钱财,何向芹与丈夫离婚,彻底委身于黎元江。在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花费二亿元修建的大洋梅地亚宾馆,专门安排有固定的“总统套间”,供黎元江和何向芹寻欢作乐。

  广州日报社社长助理、社办主任梁燕梅是独身主义者,也与黎元江有染,她于2002年6月3日同时被“双规”。

  2002年6月晚些时候,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第二把手副社长凌近铿,和集团印刷中心总经理兼社长助理何兆仪,也遭“双规”,这两人分别掌管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的财务和印刷材料采购工作,向来被视为是黎元江的心腹,被怀疑参与了黎元江的贪污活动。

  中共广东省纪委将黎元江为首的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集体丑闻案,定性为严重的贪污受贿腐败案来查处。“黎元江贪污受贿腐败案”令中国的媒体圈震惊,成了中国媒体圈一大丑闻。

  

  狱中难舍“报纸情结”

  2004年9月,广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黎元江有期徒刑十二年,黎元江退出的赃款达人民币33万元、港币1万元,美元1.9万元。到现在,53岁的他已经在监狱里度过了近2年。

  如今的黎元江在监狱报刊编辑部从事监狱报纸的采编工作,他负责的是一版的评论文章。曾经统领着中国首家报业集团的黎元江,此时仔细计算着自己每个月在狱中的发稿量,这将关系到他的积分与减刑。根据狱方提供的信息,他一个月发稿量是10.5篇,是优秀通讯员。黎元江还强调说:“有些是两篇当一篇,所以其实不止10.5篇。”

  对于自己的能力,黎元江无疑是自信的,现在依然是这样。对于《广州日报》的成功,黎元江认为其中有25%是他的功劳,“25%吧,我大胆地给自己抬高一点。就是说,我在,可以带动这个报纸前进,从这个意义上讲我的功劳是一半;我不在,报纸照样前进发展,所以我不能占一半,只能说是一半的一半。”

  黎元江在监狱里依然关心着广州日报,看着报上那些熟悉的名字,有欣慰,也有嫉妒,“我已经离开了那里,而且是被刷下来的,应该跟我没关系,但自己还是忍不住去关心,所谓情结就是这样。”

  可能就是因为这份“报纸情结”,黎元江说,出狱后他还想去报社工作,“我觉得我做报纸还可以吧。这是我的专业,是最轻车熟路的。”他说:“我这一生就跟它拴在一起了,以前拴在一起,以后我到死之前,我想我也就跟它拴在一起了。我不一定能够再做所谓报业的领导人,但是我可以做一个很有能力的骨干,这个我想还是可以。”

  

  悔不当初痛苦一生

  自信归自信,谈到当初的行差踏错,黎元江仍充满了悔意。

  必须合法取得自己的报酬,这是黎元江对很多“想要走他的老路”的人的劝告。他打了个比方:“国家给我们的时候只有1万元,等到我们工作了十年以后它成了1000万,增长了1000倍,那中间不会全部是我们的功劳。管理者的劳动在里头,从中得到应得的报酬是合理的,问题是方法必须合法,不合法不可取。一个人为国家创造了利润,但他通过不合法的手段把自己创造的利润变成自己的,那是不行的,因为那是人民的财产。”

  如果可以重新选择,黎元江决不会再选择原来的路,“我不会做现在法律上不准我做的事情。我也劝大家不要去做,不要违纪违法犯罪。”黎元江说,因为当初的错,他失去了太多太多,“自己最好的时间,本来应该为党为人民为国家做事情,应该跟家人团聚在一起,应该自己保重好身体以便为党做更长时间工作,都没有机会了,这是挺痛苦的。”

  “我们失去的东西其实很多,没有了钱,没有了名誉、地位,很多曾经拥有的东西都失去了,有的出去以后还可以通过努力找回来,至少一碗饭还可以有,但有一样东西不可以拿回来了——光阴。失去其他东西都可以挽回,光阴不可以挽回。”

  黎元江说,他在狱中不敢想两样东西,一是他投入无尽心血的《广州日报》,另一个就是他的儿子。“我的儿子现在是初中一年级,等到将来我有机会跟他在一起吃一顿饭的时候,他已经是大学二三年级了。在他最需要我这个父亲教育、引导、感染的时候,我不能和他在一起,所以有时候我真是不希望他长大,希望他永远是13岁。”

  在监狱组织的现身说法教育中,黎元江这样说道:“如果从反思自己亲身经历的成败得失的角度,将自己从党的高级干部变成罪犯的教训,好好地加以反省,作为前车之鉴,让别人获得某种警示,未尝不是自己在入监情况下以实际行动接受改造,弥补自己对党和人民事业造成的损失的一种方式。”

  据《检察日报》、《21世纪人才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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