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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4版:财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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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支持定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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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鼓励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
管理层支持定向增发
  “一项政策的出台不能朝令夕改,监管部门鼓励支持定向增发的基本态度没有变。”针对近期市场有关监管部门将控制定向增发、调整审核标准的传言,权威人士昨日对记者作如上表示。

  实际上,支持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一直是贯穿资本市场发展的一根主线。去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已明确指出,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使社会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并提到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制度,简化核准程序,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效率。因此,业内人士也认为,政策应具有连贯性,监管部门对于定向增发现在没有、同时也不应该刻意进行收紧。

  权威人士也透露,在定向增发的审核中,监管部门会鼓励并劝告大股东以高价认购,但这是指导性的原则,不会进行刻意强制,在定价政策上,监管部门唯一强调的仍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这一标准。

  至于大股东以资产认购的,如何防止因大股东高估资产进而损害其他股东权益情况的出现,权威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在审核中贯彻的一项硬指标就是“效益标准”,即增发后每股收益“增厚了”,而不是摊薄了。在贯彻这一标准的基础上,再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就能切实做到鼓励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提高融资效率的目的。

  据了解,监管部门对定向增发的政策没有变化,即便是即将出台的非公开发行的有关细则,也仅是对当前的办法在操作层面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权威人士还透露,G建投发行方案被否与管理层调控定向增发没有任何关系。根据规定,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公司,可自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因此,G建投今年12月仍能继续上会审核。

  证券时报记者 肖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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