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凰凤
本报讯 今后,海域资源也可以像土地那样,允许转让,可以抵押,还能作价入股。昨天,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今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海域使用权被赋予很多“资产”的含义。在善于把握商机的浙江人眼里,这个利好政策为他们今后在大海里捞金开启了方便之门。围绕着大海,一个个掘金故事已经展开……
灌海水,月进万元
有人在大海中看到风景,有人会在大海中看到赚钱的机会。肖弟就属于后者。
33岁的肖弟是土生土长的台州玉环人,打小在海水中滚打长大的她,早已习惯了眼前那一片黄黄的海。1年前,一次去逛镇上的菜市场,她无意中听到两个专卖海鲜的摊主在说咸潮水难运,鱼虾难保鲜。她灵机一动,做起了“化水为金”的生意。摸清每天海水涨潮的时刻表,时间一到,她就开着车带上一两个帮手奔赴“现场”,把一浪浪袭来的潮水兜进近1米高的塑料大桶中,随后,这些水被分装在各个规格的桶中,卖给各个海鲜经营户。
眼下,玉环县城里大大小小十多个农贸市场中都有肖弟的影子。“一天多的时候能卖两三吨。”据肖弟介绍,现在海鲜卖得火了,海水和冰块需求量也大大上去了。
粗粗算了笔账,一般50~60公斤的海水能卖到5~6元,平均一个月下来,收益在1万元以上;除去运费和人工费用,每月七八千元不在话下。“下半年的生意还要好。”因为看重这块市场,今年做海水生意的人明显多了起来。
先“圈”海,后“卖”海
和肖弟的“小打小闹”相比,叶平的手笔显得有点宏大。
“这确实是个利好消息。”昨天,一听说有关新管理办法的消息,叶平就在心里盘算着他的“卖海”计划了。
2000年,当“包海”还只停留在很多人的想象中时,叶平和一个朋友就在台州老家的一个海滩边,办理有关手续在80亩面积的海域投入了十多万元,开发成梯田式的滩涂。接下来的几年中,那里先后养过螃蟹和蛏子等;后来也租给别人搞养殖。
这两天,他仔细对照了新修订的《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在批准的海域使用年限内,可以将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作价入股”。“以后可以像自家的资产,比如房子、土地那样来经营。”叶平打算把部分海域使用权拿来向银行抵押贷款,来进行扩大经营。
“买”海与岛主相陪伴
差不多同时,在相隔不远的温州,叶维坚也为此显得有点兴奋。
他是温州朗兆房产专业机构董事长,另一个身份是温州三盘领海游艇俱乐部项目的负责人。“新办法的实施使海域的商业价值得到了提高,对于开发海域项目是个很好的消息。”他这么认为。
早在几年前,叶维坚所在的俱乐部已经取得洞头三盘岛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但尚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游艇码头的项目一度搁浅。而如今开始出现转机。
就在几天前,叶维坚已向温州市海事部门提交了申请三盘岛海域的使用权,准备建造游艇码头,用于开发俱乐部项目。采访中,叶维坚为记者勾勒出这么一幅前景图:俱乐部在取得海域使用权后,将建立游艇码头及相关的维修、停靠等配套服务;可能会将其中部分建立私人码头,并将码头的使用权转让给别墅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客户,做好配套服务。
围海填海,个人也可申请
事实上,这些仅仅是掘金大海故事中的几朵浪花。
据相关统计,浙江共拥有管辖范围线以内的海域26万平方公里,其中内海海域3.09万平方公里、领海海域1.15万平方公里。而目前,单位和个人已经取得使用权的海域为6万多公顷。
“接下来还有相当大的投资开发空间。”据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这次方法的修订,一来是和相关法律相衔接,二来也更加明确化,即把海域作为资产来管理,提高到类似土地等珍贵资源的高度。
在新修订的《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中,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申请审批,及参加相关部门举行的招标、拍卖或持牌出让等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并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即可。而且海域使用权人在批准的海域使用年限内,可以将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作价入股。
“投资门槛也大大降低了。”据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今后只要有项目,个人也可围海、填海。手续也非常透明方便,提出海域申请后,由海事部门负责审核,政府则负责审批,各地政府将拥有不同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