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归还购房时向他人借的高利贷,工行绍兴支行职员路为群不惜铤而走险,将贼手伸向了储户的银行存款,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17次侵吞16位储户的银行存款,合计人民币260万元。昨天,绍兴市检察院对其以涉嫌贪污罪、信用卡诈骗罪提起了公诉。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路为群于1989年进入工行绍兴支行工作,先后在该行多个储蓄所工作,2002年下半年,路为群在没有积蓄的情况下,向他人借了月息10%的高利贷10万元,用于支付所购房产的首期房款。此后,为归还高利贷及银行按揭贷款,他想到了动用储户存款的邪念,进而实施了一系列的犯罪行为。之后由于侵吞储户资金的事情败露,今年1月13日,在家人规劝下,他主动到绍兴越城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路为群利用他在银行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17次侵吞16位储户的银行存款,合计人民币260万元。所得赃款大部分用于个人挥霍和支付高利贷本息等。 陈镇南 张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