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胡琳 本报记者 叶涵
占了9米多长、1米多宽的人行道,竟然还说自己是交了“土地使用费”的。位于杭州市文二路14号的榕城水果店,就是用这样的借口来辩解的。
昨晚7点40分,杭州市城管执法局的10多名执法人员来到该水果店,对该水果店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罚。杭州市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从5月份以来,这已经是第4次对该水果店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了。前几次,该水果店店主表示自己交过“土地使用费”,在人行道上是“合法经营”。而据执法人员查证,所谓的“土地使用费”子虚乌有。
昨日晚上7点至10点,杭州市城管执法局展开夜间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名,查处占道经营、无证流动摊点、无证大排挡等违章行为100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