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连兴 汪永春
“如果没有人告诉你,我76岁的丈夫在外包情人,那么,谁都会羡慕我们是幸福的一家。因为我的老伴是搞艺术的,也很会赚钱,儿女们在他的培养下,都很有出息。可又有谁知道,我这个已是71岁的白发老太太,在光彩夺目的背后,内心又很痛苦。”昨天,刘奶奶找到记者,想请法律专家和社会学家劝劝他的老伴。
刘奶奶说:“我和老伴都是湖州人,结婚也50多年,可以说是患难夫妻。1989年初,在姨妈的邀请下,我和丈夫去美国纽约发展。在美国,我们经过几年的努力,除去吃住和日常开销,我们存了20多万美元的积蓄。”
老伴的思想急剧变化发生在回国后。刘奶奶说,“2000年初,我们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回到杭州,准备养老。而老伴去金华办了一家艺术品公司,还招了个年轻的女秘书。他经常以工作忙为由,几个月都不回家一次。我去金华看他,他要么半夜回家,要么找个理由不跟我住在一起。为此,我曾悄悄地跟踪过他,竟然发现他和女秘书租房住在一起。另外,他还经常跟其他几个女孩交往。更可气的是,老伴还染上了性病,背着我悄悄去医院看病。当知道事情真相时,我脑子里‘轰’的一声,像天塌下来一样,我心目中引以为傲的丈夫,竟是这样的人。”刘奶奶说着,嘴里感叹不已。
专家支招
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戴和平
虽然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但看得出来刘奶奶对老伴还是一往情深的。为了解决好这件烦恼的事情,又不扩大影响,最好的办法是采取和风细雨似的谈心、回忆,从关心老伴名誉、身体的角度,紧扣该事件产生的负面影响和后果,促使他认识到危害。
另外,如果那位老先生还是执迷不悟的话,那么,只好按照法律的途径来处理了。这位老先生和他的女秘书同居,明显是违法行为,因为我们国家的《婚姻法》第四条明文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