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萧法 本报记者 孙燕
3名窃贼购买假身份证登上飞机,伺机窃取行李舱内的旅客财物。昨天,3人在杭州市萧山法院分别获刑。
张新柱、徐春生、左红伟都是30出头,河南罗山农民。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3人为了在飞机上实施盗窃,分别购买了伪造的身份证5张。今年2月22日上午,张新柱、徐春生、左红伟结伙,事先商量分头盗窃,共同分赃,搭乘深圳至杭州的航班,趁机偷乘客财物。
在飞机飞行过程中,张新柱见无人注意,便对放在行李舱内的行李采用翻包等手段,从肖某的公文包里窃得2万元。事后,被告人张新柱、徐春生、左红伟在浙江桐乡市某宾馆内将赃款均分。警方于3月11日将左红伟抓获,于3月13日将张新柱、徐春生抓获。
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3人都表示自愿认罪。据此,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张新柱、徐春生、左红伟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随案移送的伪造的居民身份证5本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