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已于近日起颁布实施。通过5年的努力,我省将基本实现男女就业平等,并加大力度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等。
其中在教育方面,适龄女童要平等接受15年基础教育。3—5周岁学龄前女童入园率达90%以上;小学、初中适龄女童入学率达99.9%以上;初中毕业女生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90%以上等。通过各种培训,使90%以上的农村女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
法律方面,我省将健全各级信访制度,办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16838198反对家庭暴力咨询(援助)热线,为妇女维权投诉和心理疏导提供服务。 刘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