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天下午,在温州市汇丰拍卖行举行的拍卖会上,一名女士仅以1.5万元的价格拍走了一颗净重55.5千克的人造水晶钻石。而在此前,这颗人造水晶钻石曾获大世界基尼斯之最,并被持有者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上千万元。
这颗名为“东方海鸥1号”人造水晶钻石于1999年打造,当年以“最大的人造水晶钻石”入选大世界基尼斯之最。 随后,温州东方企业集团负责人苏方中以几十万元的价格,购得这颗钻石。当时苏方中缺少资金,为该钻石投保3000万元。此后,苏方中以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上千万元。
2001年12月31日,苏方中因非法吸储罪和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2年,这颗人造水晶钻石曾以68万元的起拍价拍卖,但无人问津。
几十万元买来的人造水晶钻石,并且曾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上千万元,又为何仅拍出1.5万元的价格?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副主任马良认为,这颗人造水晶钻石能从银行贷款上千万元,应该是银行在抵押资产评估上出现了失误。投保3000万元,并不代表实际就值这么多钱。
吴智勇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