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恶搞的恶搞
■ 陈光豪
一直很是纳闷:在批判之声一波高过一波之后,为何恶搞之举相反一浪高于一浪?是不是恶搞中亦有太多的受益人,甚至可以说受益人多于受害者?
首先受益的肯定是当事人。低成本的恶搞,高效益的知名度。尽管有批评,可批评归批评,美誉度也不见得下降,那接踵而来的客人即是明证。
第二类的受益人,那是在“非成熟新闻市场中践行非成熟新闻观”的一些新闻媒体。当前,太多的媒体信奉“最‘好’的新闻是丑闻加绯闻,最‘好’的媒体是裸体加尸体”,多一些这类来自“露、透、色”的消息,多一些这类稀奇古怪的恶搞,总是容易吸引读者的眼球的。
还有一个个作为个体的网民。他们常常认为在别人的恶搞中娱乐一下自己的心情也是不错的选择。何况,多积累一些恶搞新闻,也是茶余饭后不错的谈资,这一点也正是生活中搞幽默的一件武器。
“精神沙漠化”的反拨
■ 耿银平
“恶搞文化狗”作品点击率很高固然有恶俗成分,可作品中的幽默成分和娱乐性需要也是不能忽略。现代社会,钢筋水泥已经将人们的精神空间压扁了,节奏太快、功利太多、诱惑太多,现实又太缺乏这种压力释放和性情交流,所以,人们会借助成人儿童节、光棍节等“人造节日”表达“发泄潜质”。观看那些远离传统、不太沉重的作品,也能得到这种放松、好玩和幽默(我相信,很多人都是抱着这种心态参与的)。
不让现代人欣赏这些所谓的“恶俗文化狗”,他们能看什么!没有高水准的、具有崇高品格的艺术作品来引导,肯定就有非主流的文化读物来填充。所以,与其用传统观点批评现代人,不如改变影视创作的时代毛病,改变精神正餐“沙漠化”现状。
精神堤坝遭遇冲刷
■ 赵志疆
经济生活的变化对人们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的改变,正在起着越来越强大的作用。“关乎市场,无关道德”之类的声音此起彼伏。为了招徕生意,有人扮红卫兵、有人扮红军,更有甚者,扮起了汉奸打手。这样一路发展下去的结果是,就连伟人也不可避免地被拉下了水。
郁达夫在鲁迅追悼会上说:“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悲哀的民族;一个有了英雄却不知道敬重爱戴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民族。”伟人之所以为伟人,他们的名字与形象已经延伸为一种精神、一种信仰,已经转化为民族精神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敬仰伟人的前提就是要尊重伟人,也许我们真的应该考虑一下,在娱乐大潮的冲刷之下,我们的精神的堤坝最终将会被冲向何方?
法律之外有禁忌
■ 欧木华
有宽容之士或者认为这样的事情并没有违反宪法,没有必要上纲上线。可我觉得,在有损国家形象的事情上,宽容只会导致纵容。2000年奥运会上,美国某田径运动员获得冠军后,兴奋过度,披着美国国旗在领奖台上做起了健美动作,以展示自己发达的肌肉。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动作却犯了众怒,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指责他披着国旗做健美动作时的“丑态”,认为这是一种亵渎国旗的行为。后来,这个运动员向美国民众做出了道歉。在一个焚烧国旗都不算违法的国度,却没有人以“法无禁止即自由”为由为该运动员开脱。可见,有时候除了法律之外,我们每个人心中还必须要对国家大义、民族大义心存敬畏之意,对伟人及民族英雄常怀仰慕之心。
既非“多元” 也非“垃圾”
■ YYLDK
恶搞,既然冠之以“恶”名,想要它宽容是不大可能的。其精髓在于恶俗,在于颠覆,在于用一切手段来使得作品吸引人的眼球,取得轰动效应。大多“恶搞”,说它是多元文化,未免抬举,说他是垃圾,也未免太过激烈。只不过要紧的是,它的恶俗应该有个底线,拿革命英雄开涮绝对不可,这关系到对儿童的教育,也关系到对于英雄的敬畏。至于拿明星来说事,只要那些明星容忍,观众喜欢,也就没什么可以争论的。别又惹上官司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