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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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4版:每日新闻·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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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你有这些权利
· 未成年人 享有五项权利
· 老师辱骂学生将受到惩处
· 未成年人犯罪案 须设专门机构审理
· 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 保护未成年人 各级政府责任重大
· 重大突发事件应先救护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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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孩子,你有这些权利
老师辱骂学生将受惩处 在校学习时间不得任意延长
  今年4月13日,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北京市家长交流中心200余位家长致信互联网业界,呼吁同担社会责任,共建网络文明,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绿色”的网络空间。

  4个多月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这200余位家长的呼吁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传播淫秽、暴力、凶杀等毒害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

  其实,作为家长,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担忧远非网络这一个方面。政府投入、校园安全、社会参与、司法协助等等,都是家长们关注孩子能否健康成长的关键。

  “面临的问题多且复杂”,在人们已经习惯以此描述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状的关口,他们有理由把更多的期望投向这个被称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小宪法”的法律草案。相关规定能否真正促进现实问题的解决?草案能够最终为我国3亿多未成年人撑起一把健康成长的巨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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