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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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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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票通过监督法
· 职工工资优先受偿
· 人大常委会 行使监督权
· 须提交职工安置预案
· 10万国企告别护身符
· 20年磨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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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历经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昨一锤定音
高票通过监督法
  县级以上人大有权撤销下一级不当决议及同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10万国企将失去政策性关闭破产这一最后“保护屏障”,转而选择市场化的退出方式;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昨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监督法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及合伙企业法修订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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