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在新录(聘)用有关岗位人员时,应该考核录(聘)用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作出了此项规定。
《办法》对公务员使用普通话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会议、面向公众讲话等公务活动中,应当使用普通话;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名称牌、标志牌、电子屏幕、标语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在新录(聘)用有关岗位人员时,应该考核录(聘)用人员的普通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