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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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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机长辞职案” 昨天开庭
●3机长索赔340万元 ●国航反诉要求3人赔偿千万余元
  ■本报通讯员 萧法 本报记者 孙燕

  

  5名机长纷纷辞职,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判定为违约,要求赔偿总金额达966万元,最少的赔偿182万元,最多赔偿196万元。因不服判定结果,5名机长纷纷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昨天,其中3名机长辞职案开庭审理。

  

  3名机长要求法院确认与国航浙江分公司已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办理相关手续移交,返还护照和港澳通行证,赔偿飞行小时费差额、住房补贴等共达340余万元,并无须支付给被告赔偿金。国航浙江分公司也提起诉讼,要求3机长赔偿违约金、培训费等共达1000多万元。

  开庭焦点:

  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由于多次交手,开庭前,坐在原被告席上的双方显得友好,彼此还寒暄了几句。

  9点20分开庭。原告律师说,黎某、王某和贺某分别在1998年、1997年、1996年进入中航浙江航空公司工作,当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3年,中航浙江航空公司工商登记被依法注销,此后他们就没有和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这期间双方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今年3月,他们先后向公司提出辞职。

  航空公司代理律师吴清旺对此进行答辩。他说,公司与3名机长一直存在合同关系,中航浙江航空公司被吸收合并后,债务债权都是由国航浙江分公司承继,3名机长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没发生变化,所以3人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天的审理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事件分析:

  机长为何频频走人

  机长年收入几十万元,为何还要辞职?航空公司相关人士说,民营航空公司的加入是机长辞职的诱因,“人才流动是需要鼓励的,但飞行员是一个特殊职业,一个航空公司培养一个机长需要10年的时间,投入的培训费至少要100多万元,民营航空公司希望有尽快上天的飞行员,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国有航空公司中找。可国有航空公司人才流失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啊。”

  而一机长称,国有民航企业跟不上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管理体制比较陈旧。当然,待遇问题也是他们辞职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目前机长的年收入都有几十万,但与国外航空公司和民营航空公司相比没有优势。

  从2004年起,民航总局对飞行执照发放调整,地区性飞行执照换发成全国通用飞行驾驶执照后,机长跳槽案也陆续冒了出来。但判赔违约金的不在少数,几百万的违约金让一个飞行员如何承担?业内人士说,这一般由下家来支付,这个代价对于民营航空公司来说应该算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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