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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9版:每日新闻·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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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舟山祭出“老赖”威慑机制
十余部门联手钳制“老赖”的经济和社会活动
  ■本报通讯员 吴冯 王军伟

  

  “民商事案件你管你判,我就是不执行,你能拿我怎么样?”如此无视法律权威的“老赖”将在经济、生活上受到严格限制。前天舟山普陀区委区政府联合召开执行威慑机制领导小组会议,正式启动了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的步伐。这意味着,一旦被执行人在自动履行期内拒不执行法院有关财产执行方面的生效裁判,将被限制或禁止购置房产、向银行融资等系列活动。

  目前,舟山市委市政府也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据了解,今年1月至8月,舟山普陀区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088件,其中判决和调解806件,申请强制执行577件,占判决和调解案件的71.6%。七成以上案件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威慑机制建立后,这种局面将会有大的改变。

  据悉,目前舟山市建立的执行威慑机制成员单位包括政法委、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管理、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税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建管理部门、各保险公司、各乡镇街道等10多个部门,整合了各部门信息管理系统。一旦被执行人在自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法院有关财产执行方面的生效裁判,将由法院向该机制成员单位提供被执行人信息,由各成员单位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的融资、置产、出境、高消费等与各部门相关的系列经济、社会活动,使其在经济、生活上受到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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