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江检 本报记者 孙燕
陈女士家住杭州江干区笕桥镇范家村,靠出租房子赚点钱。最近她碰上了一件倒霉事:出租房被盗,房客损失惨重,丢了1000元现金和手机、戒指。房门完好无损,门锁也没有被撬,贼骨头难道会“穿墙术”?陈女士左思右想,最后破了案。原来偷东西的就是她的上任房客。昨天,两个小伙子被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起诉。
两个小伙子一个姓税,24岁,另一个姓鲁,22岁,都是陕西人。5月22日,税某和鲁某无所事事,想去上网。路过原先的租房时,税某灵机一动,“当时搬家时,我们忘记把房门钥匙交给房东了,钥匙现在还在我身上。不如去偷点东西。”
两人随后“故地重游”,直接开门走进原先租的502室,税站在门外望风,鲁某进房间后,从床头柜的抽屉里偷走了两枚金戒指、一部手机和1000元现金。
不巧的是两人下楼时,撞见了房东陈女士。虽然当时两人溜了,但后来被抓获。
检察院说,类似的案子不是第一次发生,房东在房客离开时,应及时收回钥匙,保险起见,最好能换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