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广场近日出现了一座从美国引进的“防弹公厕”,价值80万元(9月4日《现代快报》)。看它既现代又坚固的造型,俨然一座富豪为自己建造的别墅,为街头平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端的是好看。
欣赏风景之余,我很快产生了一点疑惑:80万,够建4所希望小学了。不过是一处“方便”所在而已,有必要搞得这么复杂吗?再说了,需要“防弹”的VIP人士,是不会到公厕里来“方便”的,来公厕“方便”的普通公民,又无须“防弹”。这也就是说,公厕的“防弹”功能纯属多余,而为此多花的钱,也只能被视为一种浪费。
那么,不该花的钱为什么被花掉了呢?在我看来,这就是我们公共决策出了问题。公共决策和私人决策的最大不同就在于,私人决策的后果由决策者自己来承担,而公共决策的后果却要由大家来承担——这座昂贵的“防弹公厕”,拍板决策的官员并不需要自己为它买单,而最终是要由纳税人来为它买单。
公共决策的这个特点,往往会使那些有决策权的官员,为了满足自己的一些荒诞的“偏好”而任意决策,比如一些造型怪异恐怖的“新新大楼”以及近年来各地许多标志性的“后现代建筑”,就是这样的典型。比较起来,“防弹公厕”还仅仅是小巫见大巫呢!
但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最大不完美之处大约就是,相对于人们的需求和欲望而言,资源总是有限的。或者更直截了当地说,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但钱却是有限的。即使是在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也远没有富裕到每个公民都充分享有了免于匮乏的自由的程度。据我所知,那里也有露宿街头的,也有生病不敢上医院,也有孩子上不起学的——在这些需求的映衬下,“防弹公厕”就实在是太丑陋了。
要想使公共决策的后果,能够最有利于实现公共福利的最大化,而不仅仅是充分满足官员个人的“偏好”甚至狂想,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改革我们的公共决策制度。“制度安排”如何,可以说直接影响到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下,也就是说,直接影响到有限的钱是不是能够被花得恰到好处。
但经验告诉我们,一些官员在决策时,往往会把满足自己取得政绩乃至炫耀等“偏好”排在比公共福利更优先的位置,因此,公共决策制度的改革,就只能沿着扩大公众参与权,尤其是要扩大弱势群体参与权的方向前进。因为弱势群体的博弈能力最低,他们的利益也最容易被牺牲。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项公共决策是不是照顾到了他们的利益,是检验这项公共决策是不是有利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试金石。
应该说,这些年来在公共决策制度的改革方面,我们已经做了很多,但“防弹公厕”的出现却提醒我们,我们仍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