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农产品在股权分置改革中首开“零对价”先河,一度引发了市场的广泛争论,此后,另一家深市公司万科A推出的单一权证方案同样被市场理解为“零对价”。一年间,随着股价双双大幅上涨,这两家公司非流通股东最终实现了“零对价”。
“零对价”成为现实
本周一是万科认沽权证存续期的最后一天,权证持有人可将3.638的价格将手中的G万科股票出售给万科的大股东,而在为期5天的行权期内,仅有1.6万份权证行权。从最终的结果来看,万科大股东不仅未支付对价,反倒在权证行权中可实现盈利5万多元。
昨日,G农产品也进入了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十二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在昨日及今后的4个交易日内,G农产品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有权以4.25元的价格将股份出售给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资委。而截至昨日,G农产品股价为10.65元,高出承诺回售价格150%,可以预期的是,该公司股改方案的“零对价”已成定局。
还有多少“零对价”?
如果把不包含送股、缩股、派现、资产重组等内容的股改方案认定为“零对价”的话,这样的股改公司还不在少数。
统计显示,在目前已进入股改的1164家上市公司(包括因方案被否公司)中,另有6家公司的股改方案存在“零对价”的可能,这6家公司的股改方案可分为3类:一类是差价补偿,代表公司为G丝绸和深发展;第二类是单纯的权证方案,代表公司有G中集、G雅戈尔和G华菱;第三类即为农产品式的认沽权利,代表公司为G冶特钢。而这6家公司中,仅有深发展股改方案被否,其余5家最终得以实施。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G丝绸、G中集、G雅戈尔、G冶特钢等4家公司股价均已出现显著上涨,参与股改的投资者获利不菲,大股东“零对价”可期。
辩证看待“零对价”
在形式多样、总类繁多的股改方案中,“零对价”公司显然是一个另类,绝大多数投资者都对“零对价”嗤之以鼻,并竭力反对。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似乎应以更为客观的眼光来看待“零对价”。
一方面,采用“零对价”方案的上市公司均有一定的特殊性。要么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不具备送股条件;要么现金紧缺,派现困难,选择“零对价”多属无奈。另一方面,“零对价”不仅需要赢得投资者的投票认可,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大股东仍或多或少承担了一定风险,“零对价”来得其实并不轻松,这一点,从目前1164家公司加盟股改,但“零对价”公司比例不足1%可见一斑。
值得肯定的是,“零对价”的小范围运用,对于推动疑难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最终结果也较好的实现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双赢。当然,对于具备送股、派现条件的公司来说,“零对价”只能是最后的选择。 证券时报记者 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