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巍 孙炼栋 叶涵
陈某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前些年以儿子的名义在之江度假区某高档住宅小区买了近千平方米的花园别墅。入住一段时间后,感觉别墅外的花园很普通,不够有特色,特别是缺少活动和休息的场地。陈某决定对别墅的花园进行改造。
陈某叫来装修工人开始施工,他们将花园内的部分草坪翻掉,又是挖地做坑,又是搅拌水泥,干得好不热闹。几天前,西湖区行政执法局之江中队的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后,当即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出示有关审批许可文书。
“我一直以为这别墅、花园都是自己买下的,改造自家花园也应该是自己的事情。”在调查过程中陈某说道,“所以我当初压根就没想过要去审批,也不知道需要到哪个部门去审批许可。”
执法队员告知陈某必须去绿化部门办理审批许可,并详细交待了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程序。没几天,陈某就办好了许可手续。
执法队员现场对陈某侵占的绿地进行丈量,最终发现陈某实际占用绿地为25.2平方米,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西湖区执法局对其作出了罚款3500多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