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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6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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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两只蝴蝶》扇出被告一长串
北京“鸟人”告了彩铃企业
  ■本报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记者 孙燕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昨天,《两只蝴蝶》版权所有者——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飞来杭州,向总部在杭州的上海州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官司就是缘于《两只蝴蝶》等网络流行歌曲。

  

  唱片业萎靡,网络歌曲大行其道,鸟人公司签下了庞龙这名网络歌手。2004年6月26日,鸟人公司通过作者授权分别获得《两只蝴蝶》、《杯水情歌》等两首歌曲的专有使用权。去年4月5日,鸟人获得《你是我的玫瑰花》的著作权。于是,分别制作了庞龙演唱这4首歌曲的录音制品,出版发行。在出版物上写明了著作权保护声明。

  鸟人公司的董事长周亚平昨天亲自出庭。他说,去年,发现州信公司在没有经过他们许可的情况下,在电信运营商的平台上将这些歌曲的录音制品为无线通讯用户提供彩铃有偿下载服务,并非法获利,从三方面的证据看,获利达60余万元,所以请求洲信公司赔偿。

  “我们的下载量有限,只获利了2804元。”洲信公司的律师辩称。他们承认的确侵犯了鸟人公司的著作权,但仅限于《两只蝴蝶》等两首,而且在收到原告的律师函后,已将歌曲下线。

  因为《两只蝴蝶》很红,很多公司都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提供了彩铃下载服务,因此被鸟人公司告上法庭的公司不在少数。

  “目前大概有10多家吧,今后的维权道路还得走下去,因为有歌曲的诞生,在利益驱动的情况下,总会存在侵权的可能。”周亚平说。

  法院在审理后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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