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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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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字之变传递民本为先
  来自安徽阜阳农村的刘金会,到杭州打工已经有15个年头了,经过一步步打拼,如今他一家三口已定居在三里亭小区,并买下一间60平方米套房。可他现在仍没有杭州户口,他说因为这个身份符号,全家一直在杭州自己的房子里“暂住”。15年来,他每年都需要换领一张杭州的暂住证,孩子上学也因为是“外地人”而缴了赞助费。种种繁琐事令刘金会感到很苦恼。

  但笔者现在要告诉刘金会们的是,他的这个苦恼很快就要过去了。9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表明,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将逐步取消暂住证制度,改用居住证制度,并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这意味着,今后农民工也将逐渐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无疑,这对无数在浙江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兄弟姐妹是个大的利好消息。

  居住证的概念,其实并不是第一次出现。2002年,深圳就曾出台《深圳市人才居住证》;上海有《上海市居住证》;北京也有《北京市人才居住证》……但无一例外,这些居住证前面都有人才的标签:是对引进人才或为本地做出贡献的外来人员所给予的“奖励”,以便让他们享受同等市民待遇。从对少数外来人员进行“奖励”,到面向所有暂住人口进行管理,这可能使得浙江出台“居住证”这一举措更显影响力。

  脱胎于20世纪50年代的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制度,旨在帮助城市管理部门掌握外来人口情况和动向,其信息含量将涵盖暂住人员的个人犯罪记录、计生情况、出租屋租赁情况等,以达到控制暂住人口的无序增长。而将取代暂住证的居住证,虽是一字之变,理念却大大地不同。后者旨在让外来人口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享有市民待遇的凭证。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城市内外有别的不平等国民待遇等制度栅栏藩篱的存在,外来人口的权利一直受到轻视,暂住证的功能往往成为控制、限制甚至歧视外来人口的“紧箍咒”。有报道称,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并将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在户籍制度改革仍未破冰的情况下,浙江以“居住证”取消“暂住证”,实在是一大进步。

  其实,现在在浙江许多地方,现行的暂住证已经是一张“含金量”很高的“身份证”,但暂住证“外来”的概念还很强,因为它突出了外来人员与这座城市和居民的心理隔阂,令不少外来人员感觉自己有点像“二等公民”。而居住证就是要淡化户籍观念,强化居民意识,让外来人员与户籍人员一起享受城市发展的成果,他们都应当可以逐步通过平等地与本地居民竞争得到所需要的一切社会资源,而不是依靠户口给予的身份得到。

  取消暂住证,体现的不仅是“证”的名称变换,更是破除区域限制和缩小城乡差别、真正体现国民价值、利益的平等化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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