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燕报道
本报讯 到2008年,我省工伤保险将基本实现全覆盖。昨天,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政府刚刚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明确指出,今后,我省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依法为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让我省更多职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不久前,杭州一家制衣厂的工人在上班时突发脑溢血死亡。由于这家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这位突然死亡的职工家属因此得到了3万多元的一次性工伤赔偿。而以前,一般的用人单位都只将这类事情当作正常的生老病死来处理。据了解,我省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只要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单位的职工就能在发生工伤时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因此,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必缴费的工伤保险,可以极大地保障因工致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同时也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我省是从1991年开始探索建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参保范围逐年增加。现在,我省参保职工已超过500万人。但据了解,我省仍有相当部分用人单位和职工没参加工伤保险,由此引发的未参保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之间的纠纷已成为当前劳动争议的主要问题之一。特别是我省的建筑、采矿、陶瓷、席草、皮革、化工等工伤易发的一些行业,仍存在着较严重的职业病危害隐患,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已成为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减少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
通知要求,我省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或者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就必须统一纳入工伤保险实施范围。全省通过2至3年的努力,到2008年,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力争达到1200万人,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通知特别强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和农民工数量多的企业,应优先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特别是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要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暂停颁发相关许可证。
据悉,省政府已向全省各地下达了具体的扩面任务,并要求各地政府将扩面完成情况作为政府考核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