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7日联合发布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报告指出,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简称绿色GDP核算)是指从传统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的核算体系,能够更为真实地衡量经济发展成果。这是我国第一份经环境污染调整的GDP核算研究报告。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3月启动这一项目。结果显示: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其中,水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862.8亿元,占总成本的55.9%,大气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198.0亿元,占总成本的42.9%;固体废物和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57.4亿元,占总成本的1.2%。
据了解,完整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至少应该包括5大项自然资源耗减成本(耕地资源、矿物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渔业资源)和2大项环境退化成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由于基础数据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此次核算没有包含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中的生态破坏成本,只计算了环境污染损失。环境污染损失成本包括20多项,此次仅核算了水污染造成的健康、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和污染型缺水损失等10项,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要部分都没有涉及。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