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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5版:财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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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筹一小步,股指一大步
· 机构活跃 无意撤退
· 央企公司将成 股改清欠攻坚主战场
· 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 不会要求未股改公司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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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 不会要求未股改公司退市
  随着股改进入尾声,监管部门会否要求未进行股改的公司退市?针对市场这一疑虑,中国证监会高层前天首次明确表态:不会。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在“2006年中国企业高峰会”上指出,能不能进行股改,不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

  “我们积极地推动公司进行股改,但并不意味着由政府来包办。没完成股改并不代表就会退市。”屠光绍说,上市公司是否退市,会严格按照法律进行,退市有退市的标准。上市公司何时股改,取决于公司自身,由两类股东进行协商。但他同时表示,如果有些公司进行股改的条件通过努力可以具备,证监会希望它们加快股改进程。

  屠光绍还表示,股指期货的推出没有时间表,关键是如何稳妥、逐步地创造条件,使股指期货在平稳安全的情况下推出。

  他指出,目前推出融资融券的条件基本成熟,下一步就是如何按照法规的要求,稳妥地推出试点。将来会根据试点的情况,对机构的结构作一些调整,这主要看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定。

  谈到中国工商银行的上市进程,他说,工行的上市正在准备当中,年内肯定能上市,实现内地和香港同步上市没有法律障碍。 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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